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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5 17:28:00   浏览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西北师大附中官方网站(www.nwnusch.cn)的管理,保证网上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安全,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西北师大附中官方网站主要任务是:负责学校相关信息的发布,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发布有关通知公告、教育教学新闻、招生政策等,公开学校办事流程,传递相关学校建设信息。
      第三条 在西北师大附中官方网站上生成、传递和利用信息,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范围与责任部门

      第四条 网站信息为可供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以及不能公开的其它秘密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与传递。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信息不得发布: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其它未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的。
      第六条 网站信息由学校各部门主管领导统一负责审核,学校各处室指派专人作为学校网站信息管理员上传网站信息。
      第七条  各处室要指派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制作本部门的各类信息并按规定程序报送拟发送的文件和信息专稿。信息员名单需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备案,若该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确定继任人,并将变更情况及时上报,以确保信息化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八条 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未经报批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各处室为信息发布的主管部门,上传信息经分管副校长审批后,由信息管理员发布信息,并在网站文章的后面标注撰稿、编辑和审核人员信息,学校各处室负责人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及时发布。
      第九条 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为:各部门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专人填写《西北师大附中网站上传信息审批表》,附上要发布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处室信息员上网发布,信息审批单发布信息的部门留存备案。
      第十条 上网信息由资料来源各部门按规范化要求提供。具体参照“西北师大附中网站上传文件要求”文字资料以Word文档格式提供,表格以Excel格式提供。
第四章 管理与维护
      第十一条 西北师大附中网站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学校信息与资源中心负责。
      第十二条 学校信息与资源中心负责负责信息发布及审核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学校网站总体结构设计及网页内容安排;负责学校网站公共部分网页的制作和英文网站的维护和更新;负责制定校园网站安全、保密、使用和维护的相关制度,并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校园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专题网站的设计与制作。
      第十三条 管理者对自己的密码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自己的密码泄漏或提供给别人使用。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考核范围:网站内各部分发布的信息总量。
      第十五条 考核时间:年终考核时间。
      第十六条 考核内容:提供信息的数量与质量;网上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信息的更新频率。
      第十七条 奖惩办法: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信息化方面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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