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教育部在北京设立“宪法晨读”主会场,我省在兰州大学设立省级分会场与主会场对接,兰州市教育局在兰州五十一中设立“宪法晨读”分会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我校组织全体师生同步开展这一活动。本次活动由学生处常务副主任霍浩凌主持,校长贾金元、国际部主任孙亮、治安办主任李玉民参加了本次活动。


国旗队出列英姿飒爽,升旗仪式庄严肃穆。随后,校学生会副主席卢思琦同学带领全校师生精神饱满的诵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部分法律法规。贾金元校长在发言中强调:宪法教育应成为中学生成长的重要一环,对中学生而言,掌握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建立宪法信仰是为最终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奠定基础,是培养社会合格公民的重要一步,也是将同学们培养成为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杰出中国人的重要一步。并指出,把宪法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不是说每个活动都要生硬地和宪法扯上关系,而是意识到公民的法律素养要从小培养,把法律观念融入生活学习,让宪法教育入脑入心,真正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素养。要经常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校园网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学生宪法意识。

我国现行宪法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在宪法的指导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经济稳步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霍浩凌主任指出,通过宪法晨读活动,希望同学们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实践,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增强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规则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学生处 学生发展中心 校团委
2020年12月4日
(撰稿:霍浩凌 编辑:宋光祯 审核:周爱祖)